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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境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指引

日期: 2021-12-17 15:32:04 作者: 张鹏涛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指引

  为了进一步规范境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琼府〔2020〕44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现在我省工作,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且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境外人员及港澳台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依据当年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登录报名系统,自主完成注册报名。考试标准和要求与国内考生一样。

  三、资格审查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之承诺制。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有效护照);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有翻译件);

  4.其他证明事项与国内考生一样。

  四、证书

  境外及港澳台人员通过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颁发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效。取得资格证书的境外及港澳台人员,必须经过注册后方可执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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