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任务委托的模式
(1)施工总承包: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施工总承包管理: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平行承包:业主不委托施工总包单位,也不委托施工总包管理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注:工程总承包不属于施工任务委托模式。
(4)施工总承包模式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基础;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起索赔。
2)进度控制方面
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
3)质量控制方面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4)合同管理方面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对业主方的投资管理和控制不利。
5)组织与协调方面业主组织与协调的工作量少,对业主有利。
(5)施工总承包管理和施工总承包模式比较的不同点
工作开展程序不同、合同关系不同、分包单位的选择币口认可不同,对分包单位的付款不同、合同价格不同。
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