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审贷分离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贷分离的形式
①地区分离。有的商业银行设立地区信贷审批中心,负责某个地区管辖范围内机构超权限的贷款审批,旨在通过地区分离、异地操作来保证贷款审批的独立性。
②部门分离。在分行乃至总行等较高层级的单位,应分别设置信贷业务经营部门和授信审查部门,前者履行贷前调查和贷款管理职能,后者履行信贷审查职能。
③岗位分离。在基层经营单位,如信贷规模较小的支行,由于人员限制,无法设立独立的部门履行信贷审查的职能,一般设置信贷调查岗和信贷审查岗,由信贷审查岗履行信贷审查的职能。
(2)信贷调查岗与信贷审查岗的职责划分
从各行实际操作看,信贷调查岗和信贷审查岗的职责一般作如下划分。
①信贷调查岗职责
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受理借款人申请;
对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
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贷款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和支付方式等明确意见;
办理核保、抵(质)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贷款业务办理后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督促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并负责配合催收风险贷款;
信贷调查岗位人员提交贷前调查报告,并承担调查失误、风险分析失误和贷后管理不力的责任。
②信贷审查岗职责
表面真实性审查。对财务报表、商务合同等资料进行表面真实性审查,对明显虚假的资料提出审查意见;
完整性审查。审查授信资料是否完整有效,包括授信客户贷款卡等信息资料、项目批准文件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等;
合规性审查。审查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合规性,审查授信业务是否符合国家和本行信贷政策投向政策,审查授信客户经营范围是否符合授信要求;
合理性审查。审查借款行为的合理性,审查贷前调查中使用的信贷材料和信贷结论在逻辑上是否具有合理性;
可行性审查。审查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偿债能力、授信安排、授信价格、授信期限、担保能力等,审查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风险。
(3)审贷分离实施要点
第一,审查人员与借款人原则上不单独直接接触。
第二,审查人员无最终决策权。贷款审查只是贷款审批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应成为贷款审批流程的终点。信贷决策权应由贷款审查委员会或最终审批人行使。
第三,审查人员应真正成为信贷专家。审查人员应具备经济、财务、信贷、法律、税务等专业知识,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审查人员信贷判断的基础不仅包括客户经理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大量日常积累的信息,因此必须了解大量的国民经济和行业信息。
第四,实行集体审议机制。
第五,按程序审批。授信审批应按规定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减少程序或逆程序审批授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