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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级会计职称考后资格审核通知

日期: 2021-11-04 14:54:55 作者: 张鹏涛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中级资格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考生:

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2021年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科目考试成绩分别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2020年、2021年两年3科目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资格审核时间及资料

需要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确认本人符合2021年度或2020年度(两年3科目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报考条件后,务必于2021年11月3日至11月24日期间,携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公章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单位一致;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地点

“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省会计学会的考生,请到省会计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无效。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对本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违反相关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二)需补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请登录网站: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1z31.jsp打印。资格审核截止日,网站同时关闭。

(三)通过2021年度中级考试资格审核,且考试成绩达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布的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考生,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各报名资格审核点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和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复核工作。

(五)各报名资格审核点现场资格审核确认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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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级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