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换)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公告
各相关人员:
经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在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请向合肥市财政局会考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补(换)证的书面申请;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3.初次领取证书时发放给个人归入人事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电子版近期免冠二寸白底证件照。
办理地点:合肥市财政局(裙楼一楼会计事务办理点服务窗口)
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号(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9:00-17:00
附件: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docx
注意事项: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2016年之后发放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换)证工作的公告》不再执行。
合肥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